中国商贸流通业严重滞后于制造业和整体经济发展阶段,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中国商品走向了世界,但中国商人却很少走向海外”。中国进出口商品的流通渠道体系大多处于残缺不全的状态,充满着粗细不一、长短不均、破漏断缺,从而使“中国制造”在全球的整体流通能力偏弱,缺少对渠道的控制权和商品的定价权。导致中国流通能力在世界市场上弱小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核心的原因就是体制和观念导致的内外贸流通渠道长期分裂割据,使得内外贸两种市场的力量得不到有机整合,人力地削弱了自身的竞争力。尽管中国已经入世十周年,中国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也在加快,但总体而言,内外贸渠道对接中,仍然存在着十大深层次的重点问题。

一、中国渠道商如何提升进入国际市场能力

在全球市场上,能代表“中国制造”在全球的流通领域“南征北战”的商人很少。除了类似利丰集团那样的一批港台商人以及中粮、华润、中石油等央企外,中国本土民营的渠道商人,大多属于以温州商人为代表的中小商人,以及少数大型零售企业,如苏宁。与跨国商贸流通企业全面进入中国相比,中国渠道商甚至连防守的能力都缺少,更谈不上进攻的能力。正是这种整体能力的弱小,导致我国“买什么贵什么,卖什么跌什么”,因为缺少谈判和议价的基本力量。2008年以来,我国商品出口在国际市场处处被动挨打挨罚,到处被人追着反倾销,出口受阻导致加工企业措手不及,这一系列问题的背后,就是说明我们“不擅长在世界市场卖东西”。因此,如何全面提升中国各类渠道商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塑造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微观基础,培育和发展一批以贸易和生产为龙头的实行内外贸或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经营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 ,应该列入国家的战略决策。

二、中国流通如何谋划在全球市场战略布局

中国缺少商业传统,缺少类似于欧洲14世纪开始的那种商业文明冲击,更缺少类似十七十八世纪欧洲的那种“重商主义”洗礼,“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和思想根深蒂固。表现在当今的国际竞争战略中,就是泛滥的产品主义和技术主义,将当今中国经济“大而不强”的根本原因仅仅归结为缺少自主创新、自主品牌,而很少意识到是缺少“自主渠道”,更没有想到,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缺少自主渠道比缺少自主创新或所谓的“高新技术”更要命。因为,现在全球经济根植于全球市场和全球流通的基础上,无论原材料、半成品,还是产成品或服务,其价格形成已经并不完全取决于供给和制造能力,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渠道控制能力。因此,未来的中国经济,如果长期“缺席”全球市场的战略布局,盲目地在世界上胡乱地抢铁矿、抢石油、搞促销,而缺少一个中长期的流通战略布局,那么未来经济发展将由于缺少流通体系支撑,而处处被动。

三、中国渠道商如何与跨国商贸企业共存共赢

中国商贸企业,尤其是本土民营商贸企业普遍弱小,但却要与跨国商贸企业在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两个“战场”上战斗。在国际竞争中,在类似于铁矿等原材料市场、农产品市场的那种节节败退且不说,单就国内市场上,就要与沃尔玛、家乐福、百安居、乐购、马士基、联邦快递、普洛斯等来自各大洲的近万家跨国商贸企业竞争。这些跨国商贸企业大多拥有全球性的渠道网络体系、采购分销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而且在中国市场上具有强烈的战略意识,着眼于中国市场的持续竞争能力的提升。这种准备到中国市场上来打“持久战”的跨国商贸巨头的竞争策略,与我们本土民营商贸企业的“毛头小伙子式”的急功近利式的谋利策略,显然其竞争力不在一个层次上。因此,中国渠道商,尤其是国内商贸企业,如何着眼长期生存和发展,抱着与跨国商贸企业共存共赢的战略决心,将是考验中国商贸企业“能走多远”的关键。

四、中国流通如何缝补内外贸渠道中的断点和破损点

由于长期疏于精心编织和强有力地维护,中国内外贸渠道体系中,除了石油、部分工业半成品等专用渠道外,实际上大部分渠道还“不成体系”,存在着大量的缝隙、错位、脱节、断点、屏障、阻碍等,连不起来,要层层中转,甚至“绕道千山万水”,这不仅导致进口商品价格普遍偏高,例如汽车、生鲜食品、奢侈品等,而且导致渠道流转过程中的成本过高、风险偏大以及财富流失。对于这些断点,通过什么途径和方式,进行梳理、连接以及缝补,不断优化和调整内外贸渠道体系,直接关系着中国渠道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如果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性改观,那么中国流通滞后的局面就难以扭转。

五、内外贸渠道“路径”如何从出口导向转为内需导向

在工业化初期和中期,中国的内外贸渠道建设的总体指向,是服从于“扩大出口战略”,这个战略的核心是,国内商品流通的质量和数量保证水平普遍低于出口商品,商品流通领域的“非国民待遇”和消费歧视现象广泛存在,以国内消费质量和水平的牺牲换取出口规模的扩大,以“娇生惯养”的方式培育着外贸渠道的“粗放式”扩张。显然,这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原因导致的。中国经济史已经翻开了新的一页,“重出口,轻内销”的市场环境已经不存在,“扩大内需战略”已经变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那么,如何滋补长期“瘦弱”的内需流通体系,使本来偏弱的国内商品流通渠道“粗壮结实”起来?如何使之更有力地支撑起“扩大内需”的责任和使命?显然,从商品流通渠道的设计和渠道资源的分配,都需要各界关注。

目前,我国多数内贸企业还不具有外贸自营权,中外零售商业的不平等竞争状态的改变,要借助于内外贸一体化来实现。实行内外贸相结合是实现我国经济全面同国际经济接轨的重要步骤,通过向国际规范靠拢,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健全市场规则,从而理顺流通关系,促进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价格一直商品交易中最为敏感的因素,以前我国是国内国际两套价格机制,两个市场之间的价格信息传递失真经常导致进出口成交的亏损。内外贸合并将解决这一矛盾,促进统一价格机制的形成,为企业整体以市场为导向,制定发展战略提供了便利。

六、中国各级政府如何统筹管理内外贸流通

我国内外贸分割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 并在一定时期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这种“分兵割据”的体制危害甚多,影响流通渠道控制权的实现和渠道价值的创造,影响到流通渠道体系的建设、延伸与优化。自中国入世以来,国家在流通体制和行政职能上,一直在探索如何真正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管理机制。2003年3月以前,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以及反倾销反补贴工作分别由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管理;产品的进出口工作,则分别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负责。分散的管理使得政府的内外政策相互割裂,难以衔接。在改革开放20多年的新形势下,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兼顾公私贸易、统筹安排内外贸易的行政部门,形成政策统一、竞争有序、高效畅通的内外贸易合一的商品流通管理体制。虽然2003年3月商务部已经成立。但是各内外贸司局仍然处于独立运行状态。在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上还是经贸委、外经贸委、商务厅同时主管流通产业,多数省市在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没有涉及成立内外贸合一的商务主管部门。只有执行具体工作的基层组织中实行内外贸统一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内外贸一体化,改变我国长期因内外贸分割管理而对流通渠道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

七、中国各级财政如何扶助内外贸流通渠道体系建设

长期以来,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对流通渠道体系的本质存在着误解,即一直忽略流通渠道的“准公共产品属性”,没有真正把连通国内外市场的各类“中转站”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设施,列入流通基础设施去进行规划和投资。国内大多数城市都缺少有利于扩大内需和繁荣城市的商贸基础设施规划,缺少对各类公益性商贸基础设施的扶持和保护,错误地将这些设施当成纯粹的私人产品,任由市场自发无序地开发建设,自生自灭。结果,不仅导致大量的商贸基础设施无序建设、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而且导致整个流通渠道体系建设的质量水平不高、系统性不强。

本来,制造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受产品周期等影响,完全应该由市场调节,政府不宜过多地扶持。然而,在过去生产不足的情形下,在“重生产,轻流通”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优惠政策、财政支持不当地于用于纯粹私人产品或技术的扶持和开发。这实际上,是一种公共资源的错误配置。

显然,政府部门的资源配置和财政扶助,如何从竞争性领域大规模真正退出,而重点转向对市场和商贸的扶持建设,补上这条“短褪”,应是转型和发展的突破口之一。

八、中国各界如何共同促进内外贸渠道费用全面下降

我国内外贸渠道的对接性差,导致流通费用居高不下,直接减少了国民福利和财富水平。几十年来,从上到下设置两套行政管理机构、企业机构更是重叠、商品经营交叉,实力相互抵消、流通中间环节增加,经营成本升高,有碍于整体优势的发挥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这不是某一个部门或环节的问题,而是全局性、普遍性、广泛性的国家战略问题,因此,需要政府、企业、学界、媒体等各界共同努力。即:以过去三十年中全民“招商引资”的协同精神,在全面推进和优化内外贸渠道对接的大方向下,在扩大内需的战略指导下,反思、检讨、清除各类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障碍,连接和打通各类制约内外贸渠道对接的约束环节,“打一场全面降低内外贸渠道费用的人民战争”,从而使中国的内外贸渠道建设有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有五至十年的时间,使中国的内外贸渠道建设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九、中国市场如何优化整合内外贸渠道资源

从市场资源看,国内外两个市场,是两种不同的资源。用好两种资源,对企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在内外贸分离的情况下,企业只偏重一个市场。国内统一市场迟迟未能建立影响流通渠道网络价值的延伸与回流,不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实现。国内大市场尚未建立既指国内国外市场的分割,又指国内市场中地区市场和行业市场的分割。各种地方利益、行业利益、部门利益等,这些利益格局严重阻碍了国内大流通、大市场的形成。我国的国内市场是目前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的市场。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00万亿人民币,外商普遍看好这一市场,纷纷在中国开设零售商店,但我国的外贸公司却忽视了这一市场。同样,广阔的国际市场,也为企业提供了许多商机,而我国的许多内贸企业却因各种体制及利益问题,无法涉及这一领域。从企业资源看,外贸公司有大批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有成熟的国际市场销售网络,内贸企业在国内点多面广,二者结合即可优势互补,实现人才、设备、品牌、广告等资源的共享,实现国内流通渠道资源的综合利用。

十、中国如何尽快清理制约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的法律障碍

为了适应新的开放形势,与世界经济和国际法规接轨,过去几年间,外经贸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外贸法》为基本法,其它各种专业法为补充的法律框架基本健全。尽管如此,在制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等问题上的法律法规依然欠缺。相比之下,中国内贸近几年一直处于边缘状态,许多基础工作未能开展,内贸立法步履蹒跚、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国内市场变化需要。在流通渠道设立与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规范。如,超市和大卖场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向供应商收费过多过滥、任意拖欠货款、价格竞争过度等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还有如零售企业国际化缺乏法律保证,如何规范零售企业融人国际大市场,同时要防止竞争无序、投资失败等问题。

因此,目前我国市场的整治和规范急需要法律的力量,尽快出台大宗商品交易管理条例、商业网点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等急需的法规,并着手制定同《对外贸易法》、《外资企业法》类似的商品流通基本法或流通产业促进法 。简而言之,内外贸一体化下的流通渠道建设的应关注相关法规政策的完善与出台,制定统一的法律政策,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造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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