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国内外贸易飞速发展,2010年我国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998亿元,是1978年1558.6亿元的100.7倍;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9728亿美元,是1978年206.4亿美元的144.0倍。然而,我们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国是贸易大国而不是贸易强国。此外,我国国内外贸易的一个重大的缺陷就是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商贸集团,在国外流通企业大举进入中国市场抢摊设点布网的同时,中国的贸易与流通企业真正走出去进入国外市场站稳脚跟的基本没有。目前,世界上著名流通企业沃尔玛、麦德隆、家乐福等,均己组建了中国销售网络与商品采购网。随着流通领域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我国企业要赢得竞争力,迫切需要实行内外贸一体化,构建中国式的跨国商贸集团,走出国门参与竞争,做到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内外贸体制分割带来的弊端

1.人为制造市场障碍

在一个国家内部,市场也是一个整体,不应存在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地区封锁,也不应存在内贸与外贸的分割,这完全是人为的,与市场运行规律背道而驰。例如,湖南不准卖湖北的酒、湖北不准卖湖南的烟等等,虽然广东等发达地区情况相对要好一点,也仍然存在着这样的状况。市场的分割必然导致市场萎缩,资源不能优化,市场运行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大大降低。

只有把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更好地“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决定资本的流向,提高对两种资源的利用效率竞争性是指在市场中的所有主体都处于一种竞争的商战地位,在市场中有成功者,也有失败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兼并、联合、破产、上市都像一场重大战役一样。不可能人为的画地为牢,推行行政垄断,用政府的指令去告诉企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内外贸分割就是人为的制造市场障碍。

2.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被扭曲

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主体,企业根据自身的能力与市场行情的变化,决定投身于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这是企业本能的权利,不应人为的加以划分或要经过外贸主管部门审批。至于这个企业是自己做进出口还是寻找代理是企业的自主权。随着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形成了全球生产系统与全球零售系统,一些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设厂、设店,这是企业的主权行为,内外贸分割已与这种趋势相悖。

3.不利于流通企业做大做强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几个或十几个跨国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如日本九大综合商社、美国沃尔玛、法国家乐福等,而这些流通企业所以能做大做强,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充分利用了国内外两种资源,国内外两个市场。既搞内贸,也搞外贸,有的既搞贸易,也搞产业。而中国由于长期内外贸分割,使内贸企业与外贸企业都做不大,做不强。

美国《财富》杂志评出了2010年全球500强排行榜,沃尔玛以4082.14亿美元的年销售额位居榜首。而中国最大的生产资料经销商浙江物产集团2010年销售额1500亿人民币,中国连锁零售企业海外第一股的联华超市2009年实现销售约240.81亿元人民币。中国流通企业规模如此之小,与中国有13.4亿人口的经济大国地位极不相称,与占世界贸易第2位的进出口大国并逼近美国的地位也不相称,这与长期以来内外贸分割体制有关,是这种体制造成的恶果。另外,这种体制也使生产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在国际市场这一战场上,中国缺少集团军,更缺少领军企业。

4.严重影响了中国流通业促进生产、引导消费作用的发挥

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到目前的水平,是消费通过流通决定生产,现代流通方式才能带动现代化生产,大规模流通才能带动大规模生产,流通与交换在国民经济运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要素中处于生产与消费的中间,既促进着生产,又引导着消费。在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功能是调控市场,由市场去引导企业。但由于内外贸分割体制形不成全国统一大流通,形不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流通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进出口贸易是调节国内市场以及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由于内外贸分割,往往反应迟钝,形不成合力,谁也不负责任,出现许多决策失误,造成巨大损失。

二、内外贸一体化实施中面临的问题

我国自商务部成立以来虽然从组织机构建设上实现了内外贸一体化,但是实质进展并不令人满意。目前内外贸一体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内外贸管理整合效果欠佳

我国的行政机构政出多门的现象影响了权威性和管理效率。各省的政府机构改革并没有成立内外贸合一的商务主管部门,如广东、上海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目前上海内外贸是分开的,涉及商业合资合作,由外经贸委、发改委、商业部门等不同部门。商业外资审批要经过多个部门。这意味着中央政府成立内外贸统一管理的商务部,并被作为内外贸统都要落实到各级基层部门去完成。地方的内外贸管理部门的机构整合不能实现,将使商务部下一步的内外贸具体业务的整合,面临更大的困难。

2.内贸管理对市场监控管理权力较弱

由于体制上的原因,目前国内的经济运行机制造成了地方利益、行业利益、部门利益等各种经济利益格局,这些利益格局严重阻碍了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如目前国内市场中,粮、棉、油、烟、药、盐等重要商品的市场流通管理尚未统一,分散在各个管理部门,工商、质监、农业、卫生等部门都在参与市场流通的管理,其职能和影响远远大于商务部。

大宗商品内外贸管理体制长期以来的严重分割,阻碍了我们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而且阻碍了内外贸一体化的形成,人为地割断了市场的统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大部分商品都已实现了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打破了内外贸管理体制分割的局面,但粮、棉、石油等大宗商品内外贸管理仍严重分割。一般来说,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内外资源合理配置的最有利的手段。因此,目前当务之急是国家应该放开大宗商品,特别是资源性短缺产品的垄断,精心培育市场。例如石油是目前国内垄断性最强的商品,同时也是市场发育最差的产品。

3.内外贸一体化的法律滞后

相对外贸而言,我国国内贸易立法严重滞后,内贸立法的许多基础工作未能开展,远远不能适应国内市场变化需要。虽然商务部已经加快了流通产业政策的步伐,如对《拍卖法》、《生猪定点屠宰条例》修改,《反垄断法》、《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条例》等出台。但国内贸易的立法任务相当繁重,国内市场的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在现有体制下,商务部主管市场运行,但除了原外经贸部依据《对外贸易法》实施行政处罚外,原内贸部门几乎没有行政处罚权,管理时常缺乏手段。应当抓紧我国流通业相关法制建设,依法治商,尽快制定内外贸、内外资统一的公平竞争的规章与法规政策。通过规则的制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等问题。

4.重生产、轻流通问题十分严重

在我国目前国民经济的运行中,重生产轻流通的烙印很深,仍然阻碍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而在流通的运行中,是重零售轻批发,同样阻碍着中国市场的发展与大流通格局的形成。另外,未设立统一管理各项商务服务业的机构,新兴服务业管理职能没得到体现。

三、构建中国式跨国商贸集团的思考

1.国际上可借鉴的两种模式

21世纪初——贸易企业的跨国经营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模式。以贸易为龙头的企业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在国际上主要有以下两种可资借鉴的模式:

(1)日本式综合商社内外贸一体化流通模式

综合商社是一种以贸易为龙头的跨国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实行国内外市场的一体化经营,并且通过自身强大的国际营销体系开拓国际市场,带动本国商品以及资本和技术输出。日本综合商社国内销售额一般要占其总销售额的40%~50%,三菱商社这一比例接近48%,形成了内外贸统一经营的特色。

日本综合商社进入国内商品流通的做法是在发挥进出口优势的基础上采取四种主要方式:一是广泛从事进出口商品的国内批发业务。二是参与日本国内连锁商店和超级市场的投资以及少量从事其他国内零售业务。三是广泛参与国内的物流和配送业。四是建立生产和物流的联合体。

(2)美国式国际化经营的商业连锁集团

随着跨国连锁商店和超市不断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商品种类日益多样化,这种以经营内贸为主的商业企业建立全球化的采购和配货网络已经势在必行,从而也就使得连锁商业集团在更大程度上介入了进出口贸易活动,国际贸易功能成为新的零售企业组织跨国连锁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内贸和外贸在跨国连锁中得到有机结合。例如,沃尔玛在全球开设了超过 7000 家连锁店,员工总数 190 多万人,分布在全球 16 个国家,每周光临沃尔玛的顾客超过 1 亿人次,真正实现了商品在全球的最大零售商,其全球采购全球销售。在沃尔玛看来,它的市场早已没有了国界的障碍,内外贸已经完全融合在一起了。连锁零售企业跨国经营的成功使零售业跨国企业改变了和生产型跨国企业关系中的从属地位,成为跨国企业中的重要成员。

2.发展中国式商社的思考

发展中国式综合商社的试验和发展应坚持高起点、规范化、少而精、不图虚名、务求实效、试点推进的原则,采取政府制定规范化的综合商社标准,并辅以配套的支持政策的政府推进模式。

(1)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组建和发展综合商社

综合商社是一种经济组织,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日本综合商社的经验,宜采用跨国企业集团作为综合商社这种经济组织的载体进行运作。在具体操作上,根据我国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来看,以贸易性企业为基础,在现有贸易性企业的基础上,联合生产性企业和金融性企业,完善其产业功能与金融功能,逐渐发展成具有基本功能的跨国商贸集团较为合适。而在这种形式中,又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来形成;另一种是以内贸企业为基础来形成。如果从这两种贸易性企业已有的优势(如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海外经营网络、网络渠道与客户关系等)来比较,考虑到综合商社的跨国经营,我国的跨国商贸集团要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组成中国式跨国商贸集团。

(2)发展和完善国内市场的贸易网络

中国式跨国商贸集团的发展离不开国内贸易这一赖以发展的基础,需要调和优化其贸易结构,在进一步发展进出口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同时,建立起国内市场的贸易网络,发展国内贸易业务。从跨国商贸集团长远发展目标来看,就还要求对其彻底放开国内市场,在国内市场上的经营业务不受准入权的限制。

(3)组建贸工联合体,发展自己的实业基础

中国式跨国商贸集团是以贸易为主体的跨国企业组织形式,已使跨国商贸集团和产业集团密切地结合起来,这是当代跨国商贸集团发展的趋势。实践证明,没有实业为基础的中国式跨国商贸集团是没有生命力的。中国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组建起来的跨国商贸集团,更应走贸工联合的道路,发展自己的实业基础。

3.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思考

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刚起步,对于跨国经营缺乏经验和制度环境,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本国实际,采取正确的政策和对策。

(1)在商务部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确定国际化经营企业身份认证制度,确定对外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投资的规模和渠道,并实行综合管理。

(2)进入方式以合资经营方式为主。这种投资方式不仅适合进入不准许外商独资经营的国家和地区,而且可以使企业减少投入资金,尽量扩大投资规模;有利于弥补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经验不足,消除因对当地市场及法律法规等方面不了解而产生的进入障碍;有利于吸收和利用合资方的其他经营资源,包括管理技术、营销技能、信息和渠道,以及同政府、银行的关系等。

(3)区位选择起步阶段应集中在亚太经济发展状况较有市场潜力、与我国政治经济关系稳定的发展中国家。实施国际化经营前,企业应充分了解当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政治和法律环境,慎重决策。

(4)加快相关经济立法,为国际化经营的零售企业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应加快国际化经营人才的培养,并推行人才本土化战略,逐步任用当地员工和管理层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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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元欣.内外贸一体化,完善上海贸易功能体系[J].上海商业,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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